按照《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衡政规[2022]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水平,我局结合实际,对《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现向社会各界征集意见建议。
一、征集时间:
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6日
二、征集内容
对《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征集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提出意见建议,并通过邮箱将意见建议反馈。
邮箱:hsljjz@126.com
附件:衡水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修
订)征求意见稿
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