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HBRBZC-2020-185
致:各投标单位
1. 采购条件
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建筑施工厂界坏境噪声服务项目因疫情期间、项目时间紧迫,我单位决定对该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采购人: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
项目名称: 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委托第三方检测建筑施工厂界坏境噪声服务项目
采购内容:第三方检测建筑施工厂界坏境噪声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报价上限):一个监测点2000元/每次。
质量要求: 合格
服务期:4个月
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a.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b.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监测能力满足常规项目监测和执法项目监测中(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的采样、测试、分析的需要,以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为准;c.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提供2019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3.2、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供应商在以上网站中出现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4. 询价文件的获取及公告发布媒体
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请于 2020年9月3日至 9 月 7 日每日上午 09 时至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逾期不予受理。
4.2本公告发布媒体:衡水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0 年 9 月 8 日 9时30分,递交地点为 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 2020 年9月 8日 9时30分。
询价地点: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衡水市房屋拆迁中心
联 系 人:李志勇 0318-2668983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润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工 0318-5201133